宁夏师范学院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学校以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西部地区知名的教学型师范大学为目标,坚持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学理念。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同开创宁夏师范学院的新时代。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满足本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二)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热爱教学事业,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能力,有创新精神;

(四)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潜力。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及条件

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等四种类型:

(一)杰出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境)外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技术发明奖

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杰出人才标准的杰出人才。

(二)领军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一、二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领军人才标准的领军人才。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拔尖人才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第三层次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或国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拔尖人才标准的拔尖人才,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青年优秀人才

 一类: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的博士研究生或出站博士后,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4篇;

2.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从事科研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主持区级科研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4篇;

3.夫妻双方为博士研究生,专业均符合学校学科需求,并主引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4篇;

4.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内,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5篇。

二类: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2篇的博士研究生。

三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以上应聘者成果如有交叉或未被列入者,如课题、奖励、发明专利、著作、译著等,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其成果质量和学术潜力综合比对,以确定其人才类别。

(五)其他领域急需人才

学校其他领域急需的硕士、博士和“双师双能型”高级职称人员。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层次

经费待遇(人民币,万元,税前)

其它

科研启动费

年薪

安家费

自然

人文

一、杰出人才

2000

100

200

安排配偶工作。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关设备,具体条件及待遇可面议。

二、领军人才

500

100

50

180

安排配偶工作。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关设备。

三、拔尖人才

300

50

30

125

安排配偶工作。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关设备。

四、

青年优秀人才

一类

20

15

享受国家和校内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70万元住房补贴;或30万元住房补贴+一套120㎡左右住房。

引进人才的配偶,学校根据自治区政策和本人实际,符合调动的可随调,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参加公开招聘,以上都不符合的,校内安排工作,纳入编制外管理。

二类

20

15

60万元住房补贴;或20万元住房补贴+一套120㎡左右住房。

三类

20

15

50万元住房补贴;或10万元住房补贴+一套120㎡左右住房。

五、其他领域急需人才

享受国家和校内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型及待遇

1、引进类型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宁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院党发[2017]52号)四类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2、相关待遇

(1)柔性引进人才的薪酬按约定的“协议工资”执行。协议工资可按年、按月约定,用于柔性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

(2)协议工资标准(税前):杰出人才50-80万元/年;领军人才30-50万元/年;拔尖人才10-30万元/年;青年优秀人才8-10万元/年。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柔性引进人才提供必要的办公、实验条件,提供工作住房。

(4)按合同约定为柔性引进人才提供从原单位到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

五、引进方式及程序

应聘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直接与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应聘人员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3),连同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附检索证明)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iujdj16@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学院名称+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具体引进程序详见《宁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试行)》(院党发[2017]52号)(附件2),高层次人才招聘相关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单位: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54-2079445

   电子邮箱:liujdj16@sina.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xtu.cn/

   单位地址:宁夏固原市学院路

   邮政编码:7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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