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后备队伍,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北航人字〔2025〕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启动202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思政博士后招聘工作。
一、招聘岗位
| 岗位 | 招聘单位 | 需求人数 |
|---|---|---|
| 思政博士后 | 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不超过4人 |
二、面向对象
博士毕业生,原则上要求2023年7月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生需于2026年12月之前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资格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符合国家关于博士后的相关申报条件;
(三)爱党爱国、甘于奉献、品学兼优、学生榜样,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即将毕业的博士生申请时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
(五)原则上应具有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等学生工作经历(需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且在站期间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六)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潜质,具有独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有相关学术成果可优先考虑;
(七)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
(八)不存在以下情况:
1.与我校在职人员(含事业编、聘用编、博士后)存在配偶、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曾被开除学籍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9.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支持政策
思政博士后聘期结束前可按照学校政策参加校内专职辅导员岗、思政研究及实践岗、管理服务岗等岗位的转聘遴选。
五、申报要求及招聘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思政博士后申报表;
2.个人陈述材料;
3.政审意见表;
4.党员身份确认函;
5.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等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提供1封学校或学院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的推荐信;
7.身份证复印件;
8.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即将毕业的博士生提供答辩或预答辩决议);
9.相关工作成果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封面页和论文首页、检索证明、项目证明、奖项证明等;
10.其他需要特别提供的支撑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24日18点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申报表需提交word及PDF签字扫描件,以及支撑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wjs@buaa.edu.cn,邮件标题:2026年思政博士后+姓名。
(三)招聘程序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资格审查、综合初评,择优确定进入校级评审人选。校级评审采用个人答辩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校级评审人员,经学校审定、公示及体检合格后,学校正式出具录用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将立即终止其招聘流程。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蔺老师,010-8231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