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校卫队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简历投递邮箱及联系人 |
|---|---|---|---|
| 校卫队工作人员 | 5 |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服务意识,无犯罪及违法记录; 4.服从意识强,能接受三班倒工作安排 5.部队退役、消防员退役或有消控证、保安证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等优先。 | 陈老师,13600515248, 邮箱地址:674542321@qq.com |
(二)岗位职责
1.维护学校治安、交通秩序,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该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人事关系隶属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同时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2.该岗位年收入税前约6.0万元,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学校午餐补贴和定期体检,入会即可享受工会福利和参加校工会组织活动,不享受寒暑假。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三、综合考核
通过简历初筛入选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通知将由用工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在杭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监督电话
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71-86613534(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