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欢迎您!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人,事业编制。报名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2:00。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审查、试讲、面试、学校审议等。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6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入职时应取得博士后证书,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

4.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八)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含)以后出生)。

(九)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员应聘: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试讲、面试、学校审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个人申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访问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s://zhaopin.biem.edu.cn,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创建简历时应同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学习经历证明材料、户籍材料、课程目录或成绩单翻译件(仅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等材料。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不全或不正确而影响条件认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2:00。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试讲

试讲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将面试结果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学校审议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对各岗位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及依序递补人选。

(六)体检、政审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人事处统筹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养、工作实绩、道德品质、遵规守纪情况等内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人事处将聘用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本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规定:入职后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四年。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应聘人员须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配合完成体检、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办理,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校官网(www.biem.edu.cn)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附件: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计划表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

2026年7月31日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点击咨询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