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创建于1919年。学校多次易名,数次迁址。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个法医学本科专业院校、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和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经过近百年的建设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文结合、医理结合、医工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博、硕士毕业生,招聘需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8、2019届未就业、的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8、2019届未就业的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补充说明:因学校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的2017届未就业且能够办理派遣手续的国内外重点院校(注:国内重点院校以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为准,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也可应聘。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第一学历均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来校后,按照山西省和学校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博士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金待遇:

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5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

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二区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

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根据引进博士的类型和层次的不同,分别对应下表享受有关待遇:

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教人[2017]59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

五、招聘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31日。

博士研究生:2019年全年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

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招聘方式

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博士研究生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七、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下载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与我校联系。发送报名表时,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均命名为:(博/硕)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例:(博)张三+清华大学+免疫学;(硕)李四+北京大学+生物学。

1、硕士应聘者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与地点:

(1)2019年3月4日14:00-17:30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 学十六楼南侧 就业指导中心140室

(2)2019年3月6日 南京(待定)

(3)2019年3月8日 成都(待定)

详细情况请及时关注山西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

2、博士应聘者邮件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及相关院系招聘联系邮箱(见院系联系方式)。根据个人专业、求职意向可提前与院系、学科及科研团队联系,经院系、学科、科研团队初审推荐后,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面试。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院系推荐情况定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冯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3985289、3985290

邮箱:zhaopin@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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