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 1998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 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 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2019 年入选 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 档)。因发展需要,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 2023 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附件) 。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专业、 职称、年龄等条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符合体检合格条件, 能 胜任岗位工作。
二、相关待遇及说明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 实行聘用制管 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拟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达到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 经双 方协商,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以给予享受住房(或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等相关待遇。应聘人员可登录金华职业 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rczc/list.htm,师资队伍 - “人才政策”) 查阅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平台: 学校引才管理系统平台: https://jzyzp.jhc. cn/zftal-hr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登录学校引才管理平台,注册并完善个人 基本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将个人自荐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 人员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 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 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 施。根据招聘计划, 学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 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业务能力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 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 相关材料。
(三)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 学校将安排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 》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 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 1〕11 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 的,由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 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 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 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 留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 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 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57 9-82265880。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 888 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 (陈老师)
附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 年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9日
附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pdf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