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学风建设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习支持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调研并草拟学工处年度和阶段性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学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4、协调解决学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检查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5、联合教务处、团委等部门开展各种促进学生学习兴趣提升的活动。
6、以早晚自习、课堂纪律、考风考纪、四级通过率、请假管理等为抓手,努力使学风得到持续改善。
7、组织做好全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配合做好校内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组织评选、审核上报和奖学金发放工作。
8、负责清云奖学金、雷锋奖的组织评选、审核上报和奖金发放工作及宣传报道工作。
9、负责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的评选、审核和奖金发放工作。
10、负责学年评优总结表彰大会的组织开展。
11、负责学校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12、负责市、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表彰、宣传报道工作。
13、学习研究高校学生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有关方针、政策,领会内涵。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学生工作基本情况;
3、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4、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优先。
二、招聘岗位: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和组织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校内大、小型毕业生招聘会宣讲会和校外招聘会工作;
3、负责做好国家地方项目的宣传、组织、报名等工作;
4、负责就业市场调查分析和校外就业基地的建设工作;
5、负责做好特殊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6、负责对接和落实政府资源和校友就业资源工作;
7、负责做好各学院就业质量研究和各专业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生涯工作室、校外实践基地和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
9、负责做好各类会务工作、会议记录及新闻稿报送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学生工作基本情况;
3、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4、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聘岗位:辅导员岗位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二)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3、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4、掌握学生工作基本规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专业及有高校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5、上海高校生源优先,退役军人及学校学生工作相关岗位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应聘说明
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邮政编码:201306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电话:021-58139599
学校网址:http://www.gench.edu.cn
E-mail:hr@gench.edu.cn
注:完成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与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如有面试意向另行通知(将简历与其他材料分开附件,请勿发送中转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