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国家和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亲笔题写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大学。1959年,学校因故停办。1974年10月,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批准恢复湘潭大学,并确定为文、理、工综合性大学。1978年,成为国务院确定的16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发展。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牢记伟人嘱托,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实现了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稳步提升,在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情况下,以一校之力位居《泰晤士报高等教育》(THE)国内高校第55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进入THE、USNEWS两大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学校学科覆盖10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3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0%,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汇聚了包括两院院士、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湘潭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具备入选国家级重要人才项目或科技项目的水平,如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当水平人才,安家费65万元起,科研启动费100万元起,年薪50万元起或享受教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才工程津贴20万元/年。
(三)学术带头人
省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专家、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水平人才,安家费30万元起,科研启动费50万元起,按教授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人才工程津贴12-20万元/年。
(四)学术骨干和优秀博士
海外青年专家或国内外知名高校、著名科研院毕业博士,安家费15万元起,科研启动费5万元起,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入选学校人才工程的还可享受人才工程津贴6-12万/年。
所有人才来校工作后将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同时还可申请由湖南省及湘潭市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
三、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湘潭大学人事处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报名或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者须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现场报名者须携带上述纸质材料。
(二)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074
联系邮箱:rcb@xtu.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411室
网址:http://rsc.xtu.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2&id=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