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以及更好推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聘用部门

岗位名称

专业/方向

学历

年龄

其他要求

人数

科研处

学术助理

不限

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5周岁及以下

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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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职责

学术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学院)各类科研文件的收发管理及规范传阅;

(2)配合本部门(学院)完成学术性会议的筹备组织等会务工作;

(3)配合部门(学院)其他成员完成相应工作。

四、岗位待遇

1.录用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按照企业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2.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3年7月9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科研处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科研处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39225172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3日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docx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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