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科于上世纪50年代由国家商业部食品局组建,始创于青岛,后辗转济南,1963年迁至杭州,迄今经历了六十多年的传承与发展,已形成从本科到博士及博士后完整的食品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35人,副教授39人,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占83%。学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朱蓓薇,国家“百千万”人才饶平凡、顾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王彦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傅玲琳,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戴志远,浙江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陈建设等优秀人才及教学科研团队。

  学院拥有一流的专业教学平台,拥有食品工程与质量安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基地、浙江省生物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平台。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专业均通过国际食品科技联盟(IUFoST)专业认证。近年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排名稳居全国前3%,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排名稳居全国前5%名。生物工程专业排名国内B类,居省内前茅。学院坚持“工商融和”的人才培养理念,努力培养精技术、会管理、懂商道的新型人才。历年来近万名毕业生活跃在食品监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及相关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学院拥有一流的学科研究平台,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是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浙江省“十三五”一流A类学科。拥有食品安全、食品微生物技术、水产品加工贮藏、农产品加工贮藏等4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国际联合实验室,食品学科ESI排名进入前0.4%。

  学院在食品感官科学、食品营养与安全、食品生物学、海洋食品加工与贮藏等研究领域已形成鲜明特色与优势。重点开展益生菌资源及功能挖掘、海洋食品、食品口腔加工及不同人群饮食能力演变与评价、肠道味受体调控食物吸收与健康分子生物学、食物微纳米结构在消化道的快速应激响应通路、婴儿配方奶粉消化过程中脂肪球膜结构变化调控、智能感官仿生仪器(电子舌、电子鼻、人工胃肠系统等)等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特色创新研究,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国家需求、在相关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团队和高水平学科队伍,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一流学科。近3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6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电子舌及电子鼻智能仪器填补了国内空白。

  学院积极开展世界前沿性国际合作,由浙江工商大学发起,联合英国利兹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日本京都大学、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和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等成立了食品科学与营养国际大学联盟,旨在聚集国际上最有影响力高校的食品学院,实现强强联合,推动深度融合,共建国际食品科学与营养研究合作平台2019年,依托国际大学联盟和博士后流动站,成立“食品科学与营养国际博士后流动站”,推动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

  学院与中粮集团、娃哈哈集团、贝因美股份、熊猫乳业、李子园、华康药业、五芳斋实业等品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在海洋食品加工、现代食品制造及传统特色食品现代化等关键技术上取得较大突破,为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学院拥有国内一流的硬件设施,拥有22000平方的“贝因美”实验大楼,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30万元大型教学仪器设备150台。

  学院恪守“诚毅勤朴”的百年校训,传承“大商科”特色,朝着国内一流的目标努力奋进!

二、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一) 高层次人才引进购房补贴、平台建设与科研启动费、过渡期租房补贴及专项津贴标准:

说明:

1.理工科科研启动费中,50%以上用于采购实验设备

2.照顾解决配偶工作,购房补贴下调15-30万元

3.若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过渡期租房补贴为待遇高的一方加待遇低的一方的25%

4.购房补贴已包含按照浙江省货币分房政策规定的住房货币补贴

5.选择申购人才专用房的,学校根据人才专用房评估价格重新调整购房补贴标准 

  (二) 年薪制人员待遇标准:

四、 人才类别说明: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

  B:国家级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创新群体带头人、 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 名第一)、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浙江省特级专家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在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长期工作、 在专业领域取得公认杰出成就的海外专家学者。

  C:国家级海外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 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级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在海外 大学或科研机构工作、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海外专家学者。

  D: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海外引才计划(创新长期)入选者、浙江省“万 人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重大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或达到学校“西湖学者”拔尖人才A岗条件水平的知名学者。 

  E类:学科方向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达到学校“西湖学者” 拔尖人才B岗条件水平。

  F:符合学校聘任要求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学位人员,其中F类(一)一般应达到学校优秀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绿色通道中副教授条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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