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工作。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7个二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还有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中共党史二级学科。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获评为A。

招聘范围

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或具有科研工作经历的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

招聘岗位

助理教授

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
2.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学历条件:取得博士学位
4.年龄及健康要求: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教学水平:具有承担相关学科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6.业绩条件:
(1)博士后或具有科研工作经历的研究人员应提交近3年内至少2项相关学科领域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
(2)应届博士毕业生的申请人应提交至少2项博士期间相关学科领域发表的代表性学术成果。

应聘程序

1提交简历
应聘者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包括自本科以来的学习、工作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发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职位+专业+毕业院校+本人姓名。
学院将向通过简历初步筛选的申请者发出提交其他申请材料通知。
2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向通过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
应聘者按照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通过远程视频进行面试),通过面试者,学院将与应聘者达成初步聘用意向。
4学校审批
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后续评审及公示工作,通过评审及公示后,学校向应聘者发放拟聘通知。
5办理报到

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薪酬待遇

学校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为思政课教师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助理教授纳入国家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学校按现行中级教师职务的工资标准兑现薪酬待遇;享受安家补贴。

2.助理教授在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医疗、子女教育、周转房租住及其他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贞安

邮  箱:lizhan6@mail.sysu.edu.cn

电  话:  020-84110723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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