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0 年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工作需要,现招聘“人才派遣”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1 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1,要求填写完整,不能空项,如没有填写“无”。)

2.应聘材料(PDF 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3.电子版 1 寸照片。

将上述 1、2、3 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题打包发送至邮箱 tianhyrszp@126.com。

(二)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

(三) 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

通知审核合格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用人单位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考试和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

主要采用专业能力考试(试讲)和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能力考试(试讲)、考核(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 40%和 60%。

★专业能力考试(试讲)安排,于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通知。

2.其他岗位

主要采用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能力面试、综合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 40%和 60%。

★面试安排:于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待遇面议;

(二)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与人才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人才管理公司办理各类毕业生的接收手续、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等。

(三)用人单位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的义务;

(四)招聘结束后,被录用人员原则上须在两周内到岗工作。

咨询电话:022-28779607

联系人:商老师电子邮箱:tianhyrs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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