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博士后享受的基本待遇如下:
1.享受《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意见》(校人[2015]32号)的相关待遇,基础年薪不低于18.7万元/年。
2.学院积极鼓励支持和指导本院博士后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面上基金等各类项目,同时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并依托国家创新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载体努力为博士后的工作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和平台支撑。
3.学院及各团队提供一流的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个人发展机遇,优先鼓励和和支持博士后长足发展和职业规划。
4.在正常薪资的基础上,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或租房补助,并按照正式教职工待遇提供过节过年各类物质福利。
5.聘期内,按照正式教职工待遇享受同岗位教师子女入学、入托保障,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6.在满足我院新进教师要求并通过考核者可聘为我院教职。
各团队具体招聘情况请参看附件《博士后招聘需求汇总表》。
附件:博士后招聘需求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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