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河北金融学院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保定市, 毗邻雄安新区35公里。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生13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00余名;设有17个院(部),现有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27个本科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3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形成了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为主体,文、法、理、工为支撑,金融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河北省社科类唯一的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新型智库培育单位、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中心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德融研究院等高端智库,形成河北省领先的经管类科研平台群。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博士毕业生不限毕业院校,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科要求。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

四、相关待遇
1.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奖励等待遇。
注:①科研及其他成果在上述条件外的博士待遇视情况一人一议。
②近五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的博士优先考虑,视情况可提高安家费标准。
③表中所列期刊级别按照《河北金融学院科研成果等级认定表》执行。
④安家费原则上按月发放。
⑤科研启动经费依据《河北金融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⑥引进、招聘博士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视具体情况而定。
2.职称评审环节中对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按照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校内量化打分环节予以学位加分。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派出海外进修。
4.为引进的非本市博士教师提供三年单身宿舍未来入住校内博士公寓,参照最新住房租赁政策执行。
5.引进的博士教师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校内执行三年正高四级工资待遇;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可以校内执行三年副高七级工资待遇。
6.协助解决引进博士教师子女中小学入学。
五 、招聘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所公布招聘学科和岗位要求人员,请下载填写《河北金融学院应聘登记报名表》发送到各招聘部门邮箱或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部门)。人事处和用人部门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沟通交流,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