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5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学校已入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之列。学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详细介绍可浏览一下网址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  

天津中医药大学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竭诚欢迎优秀博士前来应聘。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6号)和《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津中医发〔2018〕171号)文件精神制定,详细内容如下。

申报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双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博士后申请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我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申报程序:

一、初审请向二级设站单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人自主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得到博士后合作导师同意后,向二级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进站理由与研究目的)及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等);

2、往届生提供博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原件扫描件(需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章);

3、博士学位论文和两篇学术研究代表论著。

二、各二级设站单位自主召开博士后学术委员会,对博士后申请人选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答辩等形式进行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博士后学科专家组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博士后专家学术委员会,对各二级设站单位上报的博士后申请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符合进站条件的申请人,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网上申报后可直接打印);

2、博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应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盖章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入站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博士使用);

3、两位导师的推荐信(其中一封为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4、身份证复印件;

5、市级以上三甲医院开具的体检报告。

四、学校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办理进站报批相关手续。

报名时间:

1、上半年2020年3月30日至5月15日

2、下半年2020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旷代、张砚

联系电话:022-59596112、022-59596115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编:3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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