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引进待遇:
学校对青年人才实行分类(分为A类、B类、C类)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创新争先。
1. 住房:完成A类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80平米;完成B类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50平米。
2.过渡房:学校可提供一定数量的60平方米左右房子供过渡居住,选完为止,租期和租金按照学校过渡性住房周转管理办法执行。
3.科研启动费:青年博士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一次性提供(人文社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科研启动费。
4.职称:正式报到博士均享受讲师职称,博士后可享受讲师八级岗位,特别优秀者可以聘为青年副教授/教授。
5.研究生招生:达到研究生导师条件的优秀青年博士在入职当年或次年可招收研究生。
6.薪酬特殊说明:高峰学科提供18万元年薪(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应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首聘期结束后,待遇按照校内教工发放形式、标准执行。
7.首聘期制度及房产/安家费待遇:
(1)2020年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2)首聘期内完成绩效性任务要求(科研业绩计分要求)及提供相关房产/安家待遇(见附表)。
附表一:A类目标绩效性任务及相关房产/安家待遇

附表二:B类目标绩效性任务及相关房产/安家待遇

附表三:C类要求及安家待遇
1.引进人才完成目标任务低于附表二要求的,本聘期结束时,我校提供35万元安家费(金华校区含报到时提供的3万元安家费,杭州校区含报到时一次性发放的35万元)。
2. 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考核期满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
三、相关说明
1.科研计分规则参照标准为:国家级一般(青年)项目1000分,省部级重点项目400分,一般项目200分;顶级期刊论文300分,权威期刊论文200分,一级期刊论文100分。
2.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可增加10万元科研启动费。
3.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4.住房与过渡房待遇仅限金华校区。
5.住房数量以学校能提供的现房数量为限,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学校在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安家费,首聘期考核结束后补足对应的A类80平方米、B类50平方米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的货币(按照学校公布的当年住房销售基准价计算)。
6.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四、服务期
1.所有享受安家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
2.服务期未满离职并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离职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若享受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货币补贴的,全额退回。安家费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退回剩余部分。
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招聘计划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321004)
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282441(郑老师、姜老师、路老师、才老师)
电子信箱:zhaopin@zjnu.edu.cn
人才招聘网址:http://rsc.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