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 1958 年,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13 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并有权接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宝钢教育奖评审高校;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是我国冶金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被誉为“有色冶金人才摇篮”。学校在赣州、南昌两地有 5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计 3700 余亩。校本部位于享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 1958 年开办本科教育,1980 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13 年开始博士研究生教育。
现有 18 个学院(学部),18 个科研院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3 万人,在校研究生 3300 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 20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450 人、博士教师
600 余人),拥有教育部“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 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 4 人,国家特聘专家 1 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各 1 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 人,“863”首席科学家 1 人,中科院“百人计划”2 人(A 类),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模范(优秀)教师 60 余人;以及各类省部级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共 200 余人,正副教授 700 余人,博士生导师 100 余人,硕士生导师 600 余人。办学六十余载,江西理工大学秉承“志存高远、责任为先”的校训精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转型发展,朝着建设“综合实力江西一流、优势学科国内先进、特色领域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理工大学”目标不断前进。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总体要求: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意识,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正派,学术端正,身心健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一类(杰出人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外籍院士以及海外具有相当学术成就的科学家等杰出人才。
第二类(领军人才):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在国内外有较大学术影响,能带领和促进我校相关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并能在 3~5 年内获得重大突破和标志性成果的领军人才。包含:(1)国家特聘专家;(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海内外
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高端人才。
第三类(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和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学术发展基础和潜力,能较快提升所在学科的某一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能在 3~5 年内获得重要的标志性成果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包含:(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中科院“百人计划”A 类入选者;(4)海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四类(学术骨干)A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有较好学术发展基础和潜力,并能在 3~5 年内获得重要的标志性成果的优秀学术骨干。包含:(1)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教育部创新团队首席负责人;(3)江西省“双千计划”创新长
期项目入选者;(4)海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四类(学术骨干)B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受到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并满足下列 I类条件至少 1 条或 II 类条件至少 2 条:
(1)I 类条件
①主持国家重大(重点)课题 1 项以上;
②获国家科技三大奖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 7 名,二等奖
排名前 3 名);
③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一等奖 1 项(排名前 3 名);
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排名前 3 名);
⑤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 项(排名第 1)。
(2)II 类条件
自然科学类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 2 条: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项目 2 项;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按中科院分区 SCI 三区及以上)8 篇;
③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 7 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
奖以上奖励(排名前 2 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 1);
④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5 项以上;
⑤担任学科国家级学术机构常务理事以上或二级学术机构副理
事长以上,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三区以上)编委会委员等其他以上相
当条款。
哲学社会科学类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 2 条:
①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 1 项,或主持国家社会基金课题 2 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 2 项;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 SSCI 高水平论文 4 篇,或发表 CSSCI 来源刊论文不少于 8 篇;
③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 1 项(一等奖排名前 5 名,二等奖前 3 名,其它排名第 1);
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排名前 3 名),或省级教学果一等奖 1 项(排名第 1);
⑤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1 项(排名第 1);
⑥海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术骨干或拔尖人才。
第五类(优秀博士)A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博士。
第五类(优秀博士)B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紧缺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具有海外一年以上留学历或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
第五类(优秀博士)C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的国内博士(后),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上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本科、博士阶段均为国内知名院校毕业(紧缺或急需专业可放宽至本学科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高校毕业,业绩特别突出者毕业院校可适当宽)。
第五类(博士专项招聘计划):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博士就读专业所属学科应为机械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五类(稀土领域博士人才引进特区计划):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海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且业绩突出,博士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领域学科建设,更好服务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稀土人才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计划


1.第一至第四类人才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招聘人数不限。
2.第五类人才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见下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江西理工大学 2020 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登录至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投递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见《2020 年第五类人才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表》系方式栏);邮件主题格式均为:应聘单位.人才类别.姓名.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如:“资环学院.专任教师.张三.本科.博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xx 大学”。
3.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12591、15297767555
联系邮箱:jxlgrczp@163.com
网 址:http://hr.jxust.edu.cn/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 86 号
邮 编:341000
4.应聘者来校的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成功入职后,可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


五、考核方法


1.面试:采取试讲、面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涉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素质;有特殊岗位技能要求的将结合实验等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2.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新引进教职工政治审查鉴定表》(登录至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应聘时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出具相关察材料。
3.面试、政治审查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六、健康检查


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江西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考核材料、政治审查材料等报人事处,经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名单在校内公示。


八、聘用


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和心理测试均无异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择优按国家事业编制办理相关接收或调入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第一至第四类人才聘期(服务期)六年;第五类人才聘期(服务期)八年,按事业编制聘任(其中试用期为12 个月)。


九、引进待遇


详情查阅《江西理工大学 2020 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税前)》(见附件)。


十、其他说明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第五类人才根据学科紧缺程度实施分类引进,依照学科现有博士专任教师比例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国内博士人才供给现状,将学校的学科划分为紧缺学科和非紧缺学科。紧缺学科包括: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方向)、建筑学、城乡规划、设
计学、法学、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余均为非紧缺学科。具有 2 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优秀博士可以参照紧缺学科引进。
2.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在第五类人才中实施“博士专项招聘计划”,引进政策待遇单列。
3.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领域一流学科建设,更好服务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实施“稀土领域博士人才引进特区计划”,重点引进稀土领域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单列。
4.依所引进人才个人意愿,其户口关系可在南昌与赣州两地自愿选择落户地。户口关系虽然落在南昌,但南昌校区没有其对应学科的,其工作岗位应安置在赣州校区对应学科。
5.对于夫妻双方按人才引进的(含同时引进或先后引进的),夫妻双方博士所属学科为本方案规定的紧缺学科、“博士专项招聘计划”或“稀土领域博士人才引进特区计划”的,夫妻双方均享受住房补贴;其他情况夫妻双方只享受一份住房补贴。
6.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待遇均指人民币税前金额。
7.本公告所指的博士均为国内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研
究生学历,或海外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8.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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