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郑州市、开封市两个校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学校突出涉外特色,致力于外经、外语、外贸等优势学科建设,打造国际商务品牌,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跨境)、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目前学校33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群为支撑,涵盖工、理、经、管、文、艺六大学科的专业体系。学校专注于高技能、高素质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我省乃至全国外经贸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主要培养基地。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纪

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专业、人数等详见附件《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学科专业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学科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为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需认证报告);

7. 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有相应高级职称和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8. 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wmxy.edu.cn)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01),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00至2025年12月30日17: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如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若应聘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工作时间)。

联系人:任老师、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655011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2. 资格审查包括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00至2025年12月30日17: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核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通过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3.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确认,具体包括:

(1)本人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本人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3)本人各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4)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6)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并本人签名);(7)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提交。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材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4. 原则上所有学习阶段的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应一致或相近(网上资格审查阶段无法界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硕士期间成绩单、硕士论文等辅助证明材料界定)。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的相关信息,应聘者应及时登录查询。

1.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知识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当天若相关招聘岗位有人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正常进行,成绩有效,缺考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wmxy.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若应聘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371-58655011(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22697023(学校纪委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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