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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岗 位 |
工程实验人员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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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职 责 |
1. 维护科研及教学设备,为研究院各项科研实验任务及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2. 协助医疗智能机器人前沿产品研发及项目的人机交互设计。 3. 根据项目需求,执行相关测试。 4. 负责研究院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等。 5. 负责智能感知与无人系统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研究生培养、平台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平台信息化的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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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条 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能够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4.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动手实践能力及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 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 6. 具有自动化、电子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具有高校、大型科研院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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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范 围 |
校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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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待 遇 |
事业单位编制,薪酬福利按照复旦大学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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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程 序 |
1.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ingsun@fudan.edu.cn,请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应聘资料将予以保密。 2. 资格审查,择优安排面试。 3. 拟聘用者报学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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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联系人:石丽君、孙英 联系电话:021-65641270;18116321669 Email:shilijun@fudan.edu.cn;yingsun@fudan.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539号1101室、506室 |
备 注 |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 订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4)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