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口径,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现开展2023年上半年校内人员流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序号 |
用人部门 |
招聘 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计划数 |
岗位要求 |
1 |
教务处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 |
1 |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国际交流处 |
外事专管员 |
管理岗 |
1 |
硕士及以上,英语专业优先,具有外事专管工作或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
3 |
科技处 |
工作人员 |
其他专技岗 |
1 |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4 |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 |
1 |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5 |
城市运营管理学院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
专技岗 |
1 |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教学经历优先。 |
6 |
人工智能应用学院 |
教学秘书 |
管理岗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7 |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
行政人员 |
管理岗 |
1 |
硕士及以上,中共党员,有党务、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
8 |
创新创业学院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 |
1 |
硕士及以上,有创新创业领域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仅针对校内在岗教职工,应聘教职工应符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条件。专职辅导员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方可参加此次招聘。
2.应聘教职工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公开招聘岗位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人事处。应聘者若为专职辅导员,还需要学工部领导签字同意。
3.应聘教职工请于2023年3月24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及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人事处(奉贤校区图文楼三楼303室)。
三、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员校内招聘职位申请》。
2.人事处初审,用人单位对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必要时进行笔试。
3.分管校领导审核。
4.学校审批。
5. 公示。
6.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签发《调配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