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A档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作人员25人。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需求计

体招聘需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表》附件1

资格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1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3境外学历/学位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设置。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应聘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6:00。

2.报名平: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平台:

https://jzyzp.jhc.cn/zftal-hr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

①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网络填报和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工作经历计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19日止。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能作为工作经历。

6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正在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人员,不得报考。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资格审

1.网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以后,应聘人员可凭注册帐户登录系统平台查看初审结果。

2.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议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⑤获奖证明⑥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商后确定是否开考。

考试

试分为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测试:测试根据不同岗位可采用说课、试讲、笔试、实操不同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

2.面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 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测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学校将另行通知。

体检、考

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的,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1.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的,由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教师岗位录用人员自录用次年起计算,3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4.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3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及聘用工作的;

4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合格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9-82265880。

五、联系方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话:0579-82265017陈老师、82265016傅老师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表

2.本科、研究生专业对照目录

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表.pdf

附件2:本科、研究生专业对照目录.pdf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点击咨询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