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A档学校。因学校附属医院筹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共7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需求计

具体聘需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附属医院进人计划表》附件1

资格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金职业技术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境外学历/学位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1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2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附件2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设置。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应聘报

1.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0日下午16:00。

2.报名平台: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平台:https://jzyzp.jhc.cn/zftal-hr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职称条件、执业范围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网络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将取消报考资格。

3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19日止。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能作为工作经历。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正在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人员,不得报考。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附属医院后应根据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资格审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凭注册帐户登录系统平台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总成绩计算

1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简称“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简称“面试”三个环节,笔试、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测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30%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参加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3.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实操等方式,主要考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面试主要考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岗位匹配性等方面。

4.每项考试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笔试、测试、面试中任意一项的,或测试、面试中有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轮环节

5.具体笔试、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学校将另行通知。

体检、考

1.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优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公示

经体、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1.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

3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合格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待遇

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9-82265880。

五、联系方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陈老师、82265016傅老师

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附属医院进人计划表

2.本科、研究生专业对照目录

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附属医院进人计划表.pdf

附件2:本科、研究生专业对照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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