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以普通高等学历本科教育为主,服务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高校。
学校现根据教学科研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9名。
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引进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引进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官网(http://www.git.edu.cn/)上公布公开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12月6日到2022年12月13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引进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2023年1月2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要在“报名平台”提交以下报名资格材料的扫描版PDF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4)报考“大数据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可提供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国内IT头部企业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评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3)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1月2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4)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为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
4.报名要求
(1)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70、0851-88341380;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理工学院0851-88211270。
(三)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采取网上初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由贵州理工学院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月4日17:00前根据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结合单位教学科研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由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资格评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资格评审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2023年1月4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7:00前。
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7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至2023年1月7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面试
1.面试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面试采取网络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最低录取分数线(70分)控制,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面试成绩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进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全国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环节提交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引进结果
1.经资格评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理工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贵州理工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引进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理工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引进工作,加强对公开引进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进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及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四)联系电话:0851-88211270 联系人:靳老师,史老师;监督电话:0851-88210728 校纪委监察室。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理工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xls
2. 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贵州理工学院
2022年12月6日
| 《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
| 序号 | 学院及部门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学历学位 | 需求专业 | 岗位报考条件 |
| 1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1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3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地质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地质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2 | 矿业工程学院 | 02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采矿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矿业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3 | 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 | 0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材料、能源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0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3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工程力学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机械制造加工领域紧密相关可不限专业。 |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0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机械电子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机电一体化系统领域紧密相关可不限专业。 |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0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3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机械设计工程领域紧密相关可不限专业。 |
| 7 |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 05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4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人工智能、电气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8 |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 05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电气工程(085207)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人工智能、电气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9 | 大数据学院 | 06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6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统科学、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国内IT头部企业的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大数据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0 | 化学工程学院 | 07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化学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1 | 化学工程学院 | 07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化学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2 | 土木工程学院 | 08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固体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力学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力学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3 | 土木工程学院 | 08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水利水电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4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09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建筑、城市规划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5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09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建筑、城市规划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6 | 交通工程学院 | 10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3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交通运输工程(0823)、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085222)、物流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交通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7 | 经济管理学院 | 11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管理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建设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8 |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 | 12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3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与医药、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发酵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食品药品制造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19 |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 1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航空航天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20 |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 1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航空航天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21 |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 1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3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航空航天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22 |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 1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4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机械工程(085201)、光学工程、动力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控制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航空航天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23 | 工程训练中心 | 1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机械工程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24 | 工程训练中心 | 1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1、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5年及以上央企(包含央企下属一级设计、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1个以上国家级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省级工程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排名第一)的任职经历; 3、实际从事工作与本岗位需求专业领域相关可不限专业。 |
| 合计 | 49 | ||||||||
| 注:专业类别以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的专业类别或所实际从事5年以上的技术工作(需要有可以证明的支撑材料)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