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月15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个岗位共4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硕士研究生为2023年1月底前;博士研究生为2023年3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zp.zjiet.edu.cn:9081/)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岗位代码“B05-22-41至B05-22-44”的应聘者,本轮报名请在2022年10月8日(周六)16点前完成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B05-22-12至B05-22-32”(博士及行业紧缺人才岗位)的应聘者,无须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才引进”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为“B05-22-41至B05-22-44”的招聘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B05-22-12至B05-22-32”的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可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计入初试成绩。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试讲资格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复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

2、考核招聘

岗位代码为“B05-22-12至B05-22-32”的招聘岗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jmrsc@sina.com(此邮箱不接收应聘材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15日

招聘单位 用人部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及备注 岗位相关联系人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B05-22-12 思政骨干教师 5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门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专业类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0周岁。
温老师,
0571-89718336,
542009475@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会计学院 B05-22-13 金融科技应用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会计学院 B05-22-14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会计学院 B05-22-15 财税大数据应用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会计学院 B05-22-16 财富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旅游学院 B05-22-17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城乡规划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美术学、设计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叶老师,
0571-86929850,
286365675@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工程学院 B05-22-18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研究方向);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研究方向) 傅老师,
0571-86929794,127529286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工程学院 B05-22-19 数控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研究方向) 熟悉智能制造领域、自动化生产线,具备工业机器人控制与集成应用能力。 傅老师,
0571-86929794,127529286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工程学院 B05-22-20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研究方向) 傅老师,
0571-86929794,127529286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育学院 B05-22-21 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心理学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石老师,
0571-86929846,396608975@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B05-22-22 电子商务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专业类 具有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韦老师,
0571-86929727,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B05-22-23 软件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类 具有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韦老师,
0571-86929727,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B05-22-24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骨干老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物流工程、物流管理类相关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B05-22-25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3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专业类;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管理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B05-22-26 市场营销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专业类;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管理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B05-22-27 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专业类;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管理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合作经济学院 B05-22-28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类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盖老师,
0571-86929976,
hzjjxy@tom.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学院 B05-22-29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专业类 *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单老师,
0571-86929910,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学院 B05-22-30 跨境电商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经济学学科门类 *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单老师,
0571-86929910,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B05-22-31 高层次人才 9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与我校主要学科相近相关的专业;学校发展所需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0周岁。
翟老师,
0571-86929819,
45165146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B05-22-32 行业紧缺人才 2 *45周岁 *本科/学士 与我校主要学科相近相关专业;学校发展所需专业。 1.具有5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能工巧匠、名师、名家、技能大师等荣誉或相当层次荣誉。
*获得国家级能工巧匠、名师、名家、技能大师等荣誉或相当层次荣誉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翟老师,
0571-86929819,
45165146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B05-22-41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类 韦老师,
0571-86929727,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B05-22-42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类 韦老师,
0571-86929727,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B05-22-43 市场营销专业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类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育学院 B05-22-44 体育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研究方向) 网球专项,要求具备网球一级运动员资格。 石老师,
0571-86929846,396608975@qq.com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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