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心理咨询方向或心理学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2、身心健康,安心本职工作,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4、熟练掌握心理咨询技术,就读期间有团体辅导、心理委员培训以及个体咨询等相关实习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和科研能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尚未予以撤销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报名参选的。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hblgrs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大学+姓名+应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字样。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5日。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考核过程中或学校聘用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等情况,学校将中止考核或取消聘用。

  4、报名后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学校相关网站。

三、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2、笔试。学校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岗位要求的基础素质和综合能力应用。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入围。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选。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入围人选,并将人员名单公示7天。

  5、体检与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入围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被考核人应到我校参加为期二个月的实习考核并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入围名次依次递补。

四、相关说明

  1、岗位属性。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处理工伤事宜等,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学校与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关系。拟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拟聘资格。

  2、待遇。工资待遇=基础工资+调节工资

基础工资为政府核定的同时期黄石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调节工资=基础工资×(d+g+e)

d:学历因子。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d=0.7。

g:聘用岗位等级因子。专业技术助级g=0.9,中级g=1.0,高级g=1.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级别由各用工单位申报聘用,向人事部门提供聘用人员的职称证书进行审定。

e:聘用岗位工作年限因子。聘用工作满一年后,开始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因子。工作年限在3年以内(含3年整)e=0.1,工作年限在4-6年以内(含6年整)e=0.2,以此类推,e值最高上限=1。

  3、咨询电话

0714-6354262(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0714-6354707 吴老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714-6351904(湖北理工学院监察处)

应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高校职聘网”
0571-87853702
点击咨询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