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现有20个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22个自治区学科平台和20余个校级科研平台,将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事业平台和科研环境。

学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现有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对象

(一)各学科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按照《新疆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二)优秀青年博士人才,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叙述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四、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引进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一次性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薪酬等待遇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安家费:15-50万元(免除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待遇:博士毕业生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期限为两年;

(三)科研启动金:理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5万元;

(四)其他方面:帮助解决青年公寓、周转房;子女安排师大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就读;按照规定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五、加入我们

(一)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新疆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博士教师”发送至邮箱:xjnursc@163.com。

(二)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

(三)学校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

(四)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17

联 系 人:赵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2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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