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2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 具有《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具有学历条件所对应的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1年8月31日。
4.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
电脑端报名请点击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系统:https://todllbvkqc.jiandaoyun.com/f/5d65361be77d0f25238bfbe2
手机端报名请扫码填写: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至2021年6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7日9:00至2021年6月11日16:00
陈诉申辩时间:2021年6月15至2021年6月16日9:00~16: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查询网站查看初审结果,初审合格即为报名成功。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984824),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100K以下)、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归国留学人员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6月1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同放弃。
3.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 笔试对象。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代码2021101、2021102、2021103、2021104、2021105、2021109)不设笔试,其他岗位均须笔试。
2.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并需参加笔试的考生于6月21日09:00至6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考试相关安排及复习范围初定于6月18日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4.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6.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 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且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有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设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1)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
(2)给予一次安家费,博士研究生20-30万左右,正高30-70万元;
(3)给予科研启动金,5-20万元;
(4)提供过渡性教师人才公寓。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详细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考试前将现场签署《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http://www.siit.edu.cn)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6637508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984824。
附件1: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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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开考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2021101 |
精密系专任教师 |
从事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教学和科研工作 |
专技类 |
1 |
2 |
博士研究生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基础理学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02 |
机电系专任教师 |
从事电气工程、控制专业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1 |
1 |
博士研究生 |
机电控制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具有教授职称 |
|
2021103 |
机电系专任教师 |
从事电气工程、控制专业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1 |
1 |
博士研究生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04 |
电信系专任教师 |
从事电子信息类、通信类专业课程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1 |
2 |
博士研究生 |
电子信息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05 |
软件系专任教师 |
从事信息安全、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1 |
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06 |
软件系专任教师 |
从事信息安全、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 |
|
2021107 |
经管系专任教师 |
从事商务数据分析课程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商管理类、经济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08 |
建艺系专任教师 |
从事设计专业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09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1 |
1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政治类 |
中共党员,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10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科研 |
专技类 |
3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 |
中共党员,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2021111 |
招投标工程师 |
从事招投标事务管理 |
管理类 |
3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商管理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 |
|
2021112 |
后勤工程监理 |
工程管理 |
管理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建筑工程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 |
|
2021113 |
审计工程师 |
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
管理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 |
|
2021114 |
对外交流专员 |
从事对外合作交流和管理服务 |
管理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具有相应的学位、2021年毕业生,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
|
2021115 |
专职辅导员 |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专技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政治类、教育类 |
中共党员,男性,具有相应学位,2021年毕业生,需夜间值班 |
|
2021116 |
专职辅导员 |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专技类 |
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政治类、教育类 |
中共党员,女性,具有相应学位,2021年毕业生,需夜间值班 |
为确保苏州市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申领苏康码(6月10日前),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应服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将现场签署《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日
附件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时间: